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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dinahesow 笔名:白痴哲 地区: 北京-海淀 行业: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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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野人乖乖的幸福生活…… 人生得一知己足以,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初恋
——与友人相约写的同题小说。写初恋,第一次恋爱,第一次两个人互相喜欢,不在乎结局。
网上有人说现实的压力和社会的转型让80后们筋疲力尽无暇浪漫。80后们反驳说,在社会和家长们的质疑声中,80后从自私自利中学会了责任和担当;在无人相伴的独生环境中学会了与人沟通;在忍耐和妥协中理解了父母的婚姻为什么不幸福;个别有文艺倾向的伪小资还能在QQ聊天时谈论一些家国理想……至于梦想,80后们上了高中以后便羞于提起。80后们年少轻狂的性格逐渐泯然众人,与70、60和50后们一起将梦想消磨在工资水平、三险一金、车、房子等生计问题里面。恋爱,在他们的生活中占据着什么样的位置?
他们中有的人会说,爱情不过是调味料,性才是恋爱的本质诉求。他们挑明了宣称拒绝付出情感、拒绝结婚,衣着光鲜的活跃在城市的最前沿推销着冷酷的爱情哲学。听上去很迷人,散发着堕落和腐烂的气息,像死亡一样,让人抗拒起来浑身无力。
他们中有的人却坚信,爱情是存在的,只不过还没发生在自己身上。80后们的青春都用来背单词、解代数题,准备高考。早恋,曾经是可耻的。有些人甚至不愿承认也不敢承认他们深陷恋爱之中。即便大学毕了业,有了个糊口的工作,他们也不愿相信他们渴望婚姻。他们向往有人相伴,但又担心毁了相伴一生的约定,直到他们无法跳过的那个对象出现,才开始正式享受失恋的痛苦。谁该为此负责?
他们中还有的人面对爆炸的信息,不断地挖掘自我的本质,发现了与众不同的东西。他们开始偏离主流的信仰和人生目标,带着艺术家般坚定和决绝的信念,走上了另外的青春之路。
不过,他们中的大多数,在新千年的第十个年头,都已经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有的甚至迎来了新的生命。新的生命啊!
而我,徘徊在各种80后之间,刚刚失恋。她离开我的时候甚至没有回头。在经历了几近崩溃的精神洗礼之后,我开始慢慢的适应死亡,适应灰暗的世界在我周围晕染开来。工作、生活、现在、未来,全部的一切在我——这个宇宙中微不足道的质点上完全的重合。我身体的自救功能命令我停下来,停下来,不要再绝望的道路上继续下去……
海德格尔天才的提出了“向死而生”的概念,说的也许就是失恋的人群。他们失去了完美的爱情,看到了不远处的死亡,并且从此不会忘记。这种死去的恐惧甚至盖过了恋爱本身所能带给他们的幸福感,敲骨吸髓。蔓延的恐惧和绝望吞噬着青春,毁灭了拥有幸福感的一切希望。是先有死亡,还是先有爱情?
我辞了职。从前为了加班,她经常和我吵架,埋怨我没时间陪她。繁忙的工作和买房子、结婚、养孩子、养老人的种种欲望让我越来越物质。我是个男人,要立足,我只能卖命。当时想来这一切顺理成章,我周围的同学和同事,结了婚的,几乎都背上了几十到几百万的房贷。时髦的词,说这种人叫房奴。可我还没来得及荣幸的升级为房奴,我准备相守一生的她就成为另一家的房主了。我差一点就可以首付了!可那些在别人眼里一文不值。没人看得到我为了孔方兄所放弃的理想、自由、光辉的未来、珍贵的时间。我在愤怒吗?并没有,我有一种空前的无力感。既然不用结婚了,工作又为了什么,钱又存来干什么?
辞职之后,我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南方的风景在车窗上不断变化,恍如隔世。虽然老爸说我们祖上是从南方迁来帝都的,但我几乎不知道,这绿色、这山水,居然让我心情慢慢的平静下来。很少旅行的我,一直钟情于旅行的书籍。诗人徐志摩幻想过车站上的女郎——脸上挂着那种让你有随时下车的冲动的微笑,简直古典的可笑。凯鲁亚克等一批小众虽然热爱生活,但面对生活时要坚持热爱它的初衷难上加难。他们像吉普赛人一样流浪、打零工,用微薄的工钱买少量的面包和大量的酒精、毒品,为了自由。他们聚众高谈阔论胡说八道,极大程度的享受空闲时光放浪形骸。爱情经常来了又走,走了,又回来徘徊。流浪的人不用结婚,他们的爱情总是那么新鲜。
如果我和她不用结婚,她不会老,我不会变心,我们也可以一起流浪,像一对疯子那样爱在一起,让世人鄙夷和嘲弄。我愿意过相爱的流浪生活,和她一起,奈何时间。可是她走了,一个人,剩我自己旅行,这一切难道不充满了讽刺意味吗?
心烦,如何跳出这种失恋的情绪呢?心理学叫人去看心理医生,将负面的情绪排解了,就可以静候下一段恋情。我也许只是得上了恐惧症、忧郁症,或者根本没有那么严重,只不过有点不良情绪,人的自我机能总会寻求途径排解掉。也许这就是我跳上列车的原因。
我们曾经那么单纯的在食堂和自习室相伴,在公交车站和租来的家之间散步,看小剧场话剧、吃路边摊、深夜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现在想起来像是做梦,我这十来年的时间天真的活在飘着肥皂泡泡的梦境里浑然不知。梦像鸦片。
我清楚的知道我失恋的现状以及现状的原因可是我无能为力。面对现实,现实啊,万恶的现实,我像是一只落水狗,在空调车里面大汗淋漓瑟瑟发抖。我知道分手不怪她,她不过是面对更多的信息改变了选择的均衡点。一个女人离开相恋十年的男朋友,与一个男人不再联络某个一夜情对象的时候一样的决绝。这就是生活,恶心的生活。爱情像天花,一个人熬过了初恋的失眠、焦虑、烦躁和恐惧,剩下的时光再也不会发烧。
可她,曾经那样纯真无邪的眨着眼睛看着我,认真的说,我们只要在一起,即使没有新衣服穿也是幸福的。那天刚下过一场小阵雨,阳光那么温暖,风似乎都是甜的,那天的世界好清新好纯粹。
人是会变的。有些时候一句话一个信念会让一个人记好久。可是十年后的我怎么也不愿翻看当初的日记。当时的情感之纯粹令而立之年的我汗颜,我由衷的相信,那些日记里的字句不过是上帝借由我的手。
遇上第一个你爱的人,他刚好也是初次恋爱,并且爱的是你,你们俩在一起,一直到老,一起死。这是一种古典理论,假设太严格。其工艺跟做冷香丸是一样的,丝丝入扣,能做成纯属天意。一旦现实条件不符,就需要放开假设。也许你第一个爱上的人并不爱你。也许他爱上你并不是第一次,也许你俩相爱却不能在一起,也许在一起却没能一起老,即使一起老了也不一定死得到一处。棋差一招,前功尽弃。苛求生活的人,连存在都像是一种罪恶。可我为什么就是放不开呢?初恋之美,在于不完美。让人念念不忘,可是不后悔……
念念的想着想着我就睡着了,醒来还在回味着刚做的一个梦。
我在车上认识了一对抱着孩子的少数民族小夫妻和他们家老太太。他们穿着黑布衣服,上面绣着彩色的花纹。我不知道他们是哪个族的。小丈夫说的是标准普通话,小媳妇的普通话有点生硬,我完全听不懂老太太在说什么。三个人围着丁点大的小孩笑嘻嘻的坐在对面,大概是小夫妻刚刚生了孩子,老太太来城里闺女家伺候月子,满月了,小夫妻俩又送老太太回家,顺便让老爷子和家里的亲戚看看孩子。我看着小丈夫年纪比我要小上五岁,人家都当爹了。
坐火车很疲劳,不过陌生人之间却毫无忌惮的互相攀谈着唠着家常。小丈夫是城里小户人家的孩子,本分善良学习却笨得很,没上大学就在亲戚家的大餐馆了当学徒;小妻子从山里被亲戚带到城里也在那个小餐馆当服务生。俩个人年纪轻轻的,样貌匹配、朝夕相处,就那样结了婚,就那样生了孩子,也就那样笑嘻嘻的过起了小日子。老太太说她们家闺女福气,没受过什么苦。小丈夫说自己福气,取了个顶漂亮的媳妇。他听说我辞了职,感到很惊诧,说蛮好的工作他找都找不到,我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听了也怪窝心的。聊天中发现,小丈夫虽然没上大学,但是对社会和经济都有自己的见解,还是个挺有趣的人。小妻子不怎么说话,对丈夫很依赖。
我说上班时间长了总是会厌倦的,小丈夫很理解。他说他书读的不好,考不来高分,拿起笔来就感到厌倦。但是到餐馆帮厨后,他对于生活和劳动他还是很用心。每天在厨房里切削砍剁煎炒烹炸卖力流汗,他觉的很满足很充实。他的同学们也有当白领的,年纪轻轻的就得上了颈椎病、鼠标手,精神头也不如他好。他听说我不过是想换换心情,就力邀到他媳妇的娘家住上一段时间。他说山里的空气都比城里的甜。
我竟被他感染,欣然同意了。我们下了火车换上汽车,下了汽车又坐上了牛车。湖南山里的风景尽收眼底。离城市越来越远,我的心越来越静。路上的人也渐渐少了起来,我和那一家人有一句无一句的闲聊着,时而仰躺在牛车上望着流动的蓝天白云和摇曳的树梢,偶尔有一两只鸣啭的小鸟蝴蝶一样飞过。空气里面有夹杂了淡淡的粪肥味道的青草香,恍若隔世。
牛车也走不上去的山路我们自己走上去。小妻子这时候比小丈夫还要有脚力,换她背着孩子。那老太太一点也看不出疲惫,而我和那小丈夫渐渐不支起来。我以无暇欣赏满山的绿,只顾数着脚下的小石头。脊背对着太阳,过了好久,流了满身的汗,终于走到了平坦的山间坳地。一个错错落落的小村寨出现在眼底。
村寨的木质角楼在青山间画了一幅水墨风景,炊烟袅袅,阡陌交通。路旁闲溜的芦花鸡和晒太阳的黄狗让着小村寨格外的真实灵动。穿着黑布衣服包着头的村妇们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一边干活一边聊天。我还看见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和一个留着西瓜头的小小子坐在门看上头抵着头翻看着小人书。
我们一行人进村后右转,走过了两人宽的泥土小径,两旁满是不知名的野草和星星点点的野花。前面是一片小竹林,竹林的当央被人踩出了一条小路,小妻子说,前面左转就到家了。我心想总算到了。
我在这湘南山间的小村寨里面住了下来。身边没带着书,这里的电视还没有有线电视无聊的可以。我有大把的时间在村子里面闲逛。我想不久我就会遇见另外一个让我心动的女人,只是不知道,那天还有多远。
米娅的智慧
老狐狸米娅的智慧
这是我娘亲给我讲过的故事:
老狐狸米娅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孩子小狐狸朵朵。她照料着朵朵的全部生活,从朵朵出生那天开始,他就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小狐狸。
朵朵渴了,米娅就用最大最干净的那张荷叶从池塘的最上游装了最干净最清甜的水来给他解渴。朵朵饿了,米娅就用了最大的力气追上树林里面跑的最快的那只兔子,给他填肚肚。
慢慢的,朵朵长大了,大到可以离开家自己找吃的了,大到米娅已经跑得不像从前那么快了。可是朵朵永远都不想离开妈妈,永远都想在妈妈的身边嬉戏。在妈妈身边的日子朵朵过的幸福、满足、无忧无虑。除了妈妈他什么都不需要,因为他需要的东西都已经在手边了。妈妈是多么万能的呀!
有一天米娅把朵朵赶出了门。她没说为什么,态度好严厉,严厉到朵朵不敢违拗,只好泪流满面的走开。他还是在妈妈的家门外停留了很久,忧伤的望着妈妈的身影,默默的流泪。米娅每次见到角落里的朵朵都要大声的骂他,还要咬他,赶他走。
朵朵终于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米娅确定朵朵走了之后才慢慢的流下了眼泪。她也很想念亲爱的儿子啊。
朵朵得到了足够的爱,可以自己生活了,米娅担心有一天会变老,会变得不能照顾他。
只有赶走他。
只有赶走小狐狸,才行啊。
我从小就是个宅女,不喜欢出门玩,不喜欢逛街。就连在家周围留个湾,也不愿意一个人。只喜欢在屋子里面看书,听广播。于是,一个明媚的下午,妈妈就拍拍我的把我赶出了门。我满心不高兴,但是妈妈认真的说,自己出去转一圈才能回来。我慢腾腾的遛弯,回头还能看见妈咪站在阳台上监督我。回家后,妈妈就给我讲了小狐狸的故事,大概是读者文摘上的吧。当时听了很不以为然的。母亲节前夕,我既不能回家陪她,又不能为她做些什么,蓦然起老狐狸的故事,眼睛就酸酸的。
妈咪!母亲节快乐!我最爱你!
乌龟多多的幸福
乌龟多多的幸福
Turtle Toto and His lover
——写给找爱的傻小孩
乌龟多多的肚子里面装着很多故事,可他的脑子里面只能装下明天的事情。
他花了五百年缓慢的成长,又花了五百年周游五湖四海,直到最近,才找到他的爱人。
现在他们俩经常头抵头慢慢的游在水里,看蓝色的水,五颜六色的水草,奇形怪状的鱼类游来游去,还有水上面隐约飘过的白云彩。他们不知道他们还要这样过上多久,但是他们每天都在一起,一起快乐的等着老去。
乌龟多多每天晚上都会说,明天我们要去做一件有趣的事儿。第二天他就带着他的爱人像前一天一样慢慢的游在水里,这就是他们的快乐日子。
没人知道他们能快乐的游上多久,但是多多和他的爱人却并不在意时间。他们认为找到彼此的时候,时间就没了意义。剩下的所有日子都是一样的——快乐的一天。他们很满足。
乌龟多多小时候,他的爸爸给他讲过很久以前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真的真的是很久很久以前发生的呢!那时候地球上还没有人类,统治地球的是乌龟们的亲戚——恐龙。
故事发生的时候,地球上一片远古时代的景象,到处是高耸如云的原始杉树林,菏泽遍地,山峦叠翠。多多的祖先爱上了一只巨大的蜥脚龙。天哪!那简直是件太疯狂的事儿了。多多的祖先痛苦的爱着那只庞大的恐龙,每天忧伤的望着她进食,望着她行走,望着她那优雅的长脖子在杉树林的高处转来转去。多多的祖先总要小心翼翼的躲着他那美丽的爱人巨大的柱状长脚,不然碰上他,他就没命了。尽管疯狂的爱着这只大恐龙,多多的祖先还是很幸福,他总在她的脚边,默默的诉说着他的爱恋。
没多久,所有的恐龙都相继倒下了,死去了,没人知道为什么。难道是因为她们的爱人都是乌龟?呵呵……多多祖先的爱人也不例外。她到下的时候,身边只有多多祖先一个人。她闭上眼睛之前才第一次看到了这个深爱着她的人,可是那并没有多久。多多的祖先在他的爱人闭上眼睛的瞬间才第一次看清了她的脸。他们没说上一句话,只是头抵着头静静的躺在一起,躺了好久。
后来多多的祖先找到了新爱人,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不过从那时起,乌龟们就喜欢头抵着头,慢慢的游在一起。不管时间多久,不管寻找的路途多艰辛,他们总能这样幸福的老在一起。头抵着头过完剩下的日子。
多多很喜欢这个故事,但是他早就把它忘了。只是他认真的长大,勇敢的追求,终于经过一千年的漫长时间找到了自己的爱人。他们于是头抵着头,让时间成为了永恒。
How Ben found Jerry..
二 相遇
Jerry刚到蓝鸭国的时候身上除了所有蓝鸭子都有的一身漂亮的羽毛外什么都没有。他不会抓鱼,也对蓝鸭小妞没有概念。他比蓝鸭国最穷的穷小子还笨。可是他有富翁爸爸和富翁妈妈的爱。因为这样,他也爱所有的一切,只是他不知道他爱这一切有什么用。
布丁国的美丽景色让Jerry很喜悦,他到处走到处看。
如果你是个细心的人,就会发现布丁国漫山遍野都是小野花。白天小花们的颜色会随着阳光的变化而变化:早上淡淡的薄如晨雾,正午时浓烈火热,傍晚温暖如霞——夜里小花就盖上叶子变得很小的一点,度过银色的夜晚。
Jerry忘记了他在哪里,痴迷的观察着满山遍野的小花,走了几天几夜,累了随地睡倒,醒了继续看花。他心中的喜悦让他不停地走着,他的身体却越来越虚弱——直到他饿得走不动了,他就笑着躺在花丛中,用最后一点力气看了一眼他那扁嘴前面的一朵小黄花——那黄色正艳——想着这个,Jerry就昏了过去。
Ben来到布丁国以后就再也没有想念过什么。他发现布丁国真是个好地方,银鱼在蓝色的大湖里面自由的游来游去,一个个傻得要命。
“一个蓝鸭子都没有遇到,这些鱼足够我吃上一辈子哟!”
每天早上太阳照到他那钻石一般的眼睛上时,他就起来开始一天的生活。
先是在大得不靠谱儿的湖里游上七八圈,抓上七八条银鱼做早餐。
吃饱了他就抖抖翅膀,上岸找个高地晒太阳。他喜欢躺在柔软的小草上看天。
布丁国一年四季都是春天。从来没有雨雪雷电,只有青草味道的小微风飘来飘去。
天空上总是飘着一大朵一大朵的云,看上去软绵绵的,好像很甜,形状和颜色也奇怪的离谱儿。这些是Ben在蓝鸭国从来没见过的云朵:有的像独角兽——浑身雪白的马,但是鼻子上长着银色的长角;有的像副巨犀——比独角兽要大个四五倍,浑身淡青色,没有角的犀牛;有的像披着婚纱的人类新娘——绯红花边的白色纱裙,金黄色的披肩卷发,珍珠环绕在她头上,微笑得甜美……
Ben不知道这些东西是什么,只是觉得很有趣。没见过的事物往往很有趣。Ben躺累了就会翻个身爬起来拍拍翅膀,转几个圈,张开翅膀做几个单脚跳,有时他还会扑棱棱的飞上个几米远。
很快他就又饿了。于是他就一个猛子再一次跳到湖里抓鱼,只抓大鱼。抓住了就拖上岸,美美的吃上一顿。他把鱼骨头好好的埋在大树下面,打扫得干干净净。
吃饱了他就又会躺在软软的草地上看天上有颜色,软绵绵,看上去很甜的云彩。云彩的样子千变万化,即使遇到两朵相似的,也绝不完全相同。Ben每天都过的很快乐,时间这东西好像已经溜走了。他的身体在慢慢的长大、长胖、长壮,越来越漂亮。如果他这时候回到蓝鸭国,一定会有好多蓝鸭小妞为他伤心呢!可是他从来没再想起过蓝鸭国的事情。
一天中午,Ben又躺在软草地上看云彩,一朵蓝鸭子样的云慢慢的飘向了布丁国的东北角。Ben看到了它突然跳起来跑到湖边看看自己——一摸一样!
他心里莫名其妙的高兴了一下。那朵云彩好亲切。Ben终于在来了布丁国以后第一次想家了。他不知道他的爸爸妈妈和一批一批的兄弟姐妹们怎么样了,有没有想过他。
当他开始想家的时候,他跟着那朵蓝色的云走向了布丁国的东北方。
当蓝鸭子样的云彩慢慢的消失了的时候,Ben已经走到了山上的草地深处。
——那正是Jerry晕倒的地方。
what's fun today?
Who can tell me what fun it is today?
今年的四月一日就要这么过去了。
跟别的日子没啥不一样。
真无聊。
每年的今天我都很失望。
张明星之种种。
王明星之种种。
这个日子被诅咒了一样无趣。
一个人都没愚到。
也没人试图愚我。
好无趣啊。
Ben,Jerry & Cherry
Ben, Jerry &Cherry
一 从这里开始
布丁国,那是一个遥远又美丽的国家。
在那里生活着三只美丽的蓝鸭子,他们有鲜红的脚掌,宝蓝的羽毛,钻石般的眼睛,和鹅黄色的扁扁嘴。
那时那地的布丁国里,只有他们三个蓝鸭子。
布丁国被雨林环绕,有很多绿色和蓝色。当然也有乳白色的,那是一树一树的玉兰花。
他们就是故事的主人公-Ben,Jerry和Cherry。
Cherry是他们三个里面年纪最大的那个,她已经生了好多鸭宝宝。不过那是好久之前的事儿了。那时候Cherry还不认识这两个家伙,而且也没来到布丁国。Cherry也许就是因为厌倦了不停的生宝宝才搬到布丁国去的吧!
Ben是最小的蓝鸭子,也是最漂亮的。刚到布丁国的时候他正在跟爸妈闹脾气呢!蓝鸭爸爸妈妈们总是要不停的生鸭宝宝,没有时间照顾小朋友。这样,小朋友总有一天会发现爸爸妈妈并不能总围着他转。那个时候发脾气是很正常的哟!不过蓝鸭爸爸妈妈们可顾不了这么多。Ben去了布丁国这事儿,除了和他同批出生蓝鸭宝宝的Gill,没人发现。起码现在为止是这样的。
Jerry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他的爸爸是个名副其实的鸭富翁,拥有一大片水草,不用迁徙就能获得吃不完的银鱼。在蓝鸭国里,他就像国王一样,只不过他可不像国王那么忙。早些时候,蓝鸭国的所有蓝鸭小妞都想嫁给Jerry的爸爸,可是他爸爸只爱他妈妈,而且只生了Jerry唯一一个鸭宝宝。你可以想象一下Jerry的压力有多大!全蓝鸭国的小妞们在Jerry出生之前就已经计算好了要嫁给他哟!蓝鸭们一生之能拥有一个伴侣,她们已经失去了Jerry的富翁爸爸,她们可不想再失去他!于是Jerry也去了布丁国——选伴侣这种事儿,无数选项等于没有选项!
于是三只彼此一无所知的蓝鸭子来到了布丁国。
他们谁都不知道去那儿的路,不过我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儿!
当蓝鸭们感到厌倦、愤怒和盲目的时候他们就到了布丁国!
(感谢松鼠橘子叽歪连接: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1160596/Pictured-The-rare-male-ducks-quackers--meaning-breed-die-Britain.html)
很美好,很快乐
很美好,很快乐
很美好很快乐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
但是它们很机灵,
飞得很快,
你一不留神就错过了。
所以,
对于很美好很快乐的事情,
要很留心,
才能发现哟。
当你发现了一个漂亮的苹果,你是想马上咬一口,还是先重重的亲一下?
当你看到一朵漂亮的小花,你是想摘下来带在头上,还是低下头去闻闻花香?
当你看到了让你的心猛地跳了又跳的人,是带他回家,还是放他远行?
……
无论你怎么选,这些美好的东西本身,都会让你尝到快乐的滋味。一个渴望美好的灵魂本身就能快乐起来。她只要想要快乐,快乐就自己来了。
快乐的人,藏不住故事。
“有时候天气很好,你的打开窗子,让温柔的风吹进来,你的皮肤会大口的呼吸氧气,你会感到,活着很好。
“有时候阳光很少,丁点的一丝,透过窗子照在地上,给暗暗的屋子添了分怀旧的精致,存在着就很幸福。
“天刚亮的时候,你发现养了好久的种子伸了伸懒腰,喜悦就住进了你的心里。”
……
除了我,我的屋子里面住着一对快乐的家伙,那是一只小狐狸,和一只熊。关于我的存在,除了我没人知道。小狐狸和熊在一起之后,他们的快乐也没人能够理解。除非你仔细的读我的故事。
小狐狸只有一只门牙,很勇敢。
熊熊漂亮,大块头,但胆子小。
它们在一个春天的上午,在上山的路上相遇。
小狐狸去找小红花,熊熊想找点蜂蜜填肚肚。
它们不知道彼此会出现在那里,也不知道它们相遇之后的故事。
它们就那么遇上了。
这件事情从此不会改变。
熊熊费劲千辛万苦从蜜蜂家偷来了一小罐蜜,用它那胖嘟嘟的手指沾沾,舔舔,得意自己的收获。他发现了一块空地,有阳光的照耀,暖洋洋的。他心满意足的坐下来,准备吃它的蜂蜜。
小狐狸爬山爬得很辛苦,终于在一块空地上发现了它寻找很久的小红花。
可是……
勇敢的小狐狸找了很久的小红花被熊熊一下子坐在了屁屁下面!
小狐狸怒了,它要揍熊熊一顿。
可是它哪里是熊熊的对手?!熊熊一只手拿着蜜罐,另一只手撑着小狐狸的头。小狐狸拼命挥着它的胳膊,可是它不够高,怎么都打不到漂亮的熊熊。
漂亮的熊熊看着表情狰狞的小狐狸——突然发现它只有一只门牙!这太古怪了,熊熊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到没有了力气。
小狐狸趁机狠狠的打了熊熊一拳,还抢走了它的蜂蜜。
一时间熊熊笑的流出了眼泪。后来就嚎啕大哭起来了。它太喜欢它的蜂蜜了,觉得小狐狸简直是欺负人!
熊熊不知道小狐狸为什么那么凶,熊熊伤心极了。
我知道。因为在熊熊到来之前我就住在小狐狸的屋子里了。
小狐狸的家在一个树洞里,这个树洞和别的树洞没有什么区别,除了住着我。这个树洞里面因为有了我,让小狐狸愿意一直住下去,可是它并不知道我的存在。
在小狐狸的眼中,这个树洞是专门为它设计的,泥土的地面让它感到很踏实温暖;斑驳的条文墙壁总像藏着一张美丽的脸;高高的洞顶让这个树洞显得很有几分雅致。最重要的是这个树洞里有一扇风情万种的窗子。
窗子低低矮矮,但是很宽,窗台上如果放了咖啡和书,所有的下午都会变得很美好和漫长。窗子的高度刚好适合坐在它前面的人向外张望,如果站起来的话就有点太低了。小狐狸特别喜欢坐在窗子前面。
可是有一天它突然觉得窗外有些单调,树林里面一朵花都没有,更别说所有花中最美的小红花了。发现这个问题,本来很高兴的小狐狸有点失望。它要找来一朵小红花种在窗外。那样他就更高兴了。
它爬了很多座高山,走了很多路。沙漠都去了,可是一无所获。
它就找了很久。太阳升起来又落下,月亮升起来又落下。
究竟有多久?我也说不清楚。
没找到一朵花。
更别提什么小红花了!
可是小狐狸很勇敢,它还是不停的找,直到它遇到了漂亮的熊熊。
漂亮的熊熊胆子很小,可是它很漂亮。
它嚎啕大哭的时候小狐狸不那么生气了,小狐狸发现,漂亮的熊熊大大的肚肚上画着一朵漂亮的小红花。
一只门牙的小狐狸把漂亮的熊熊领会了家,把蜜罐还给它,让它陪自己坐在窗台前面。那只被压瘪了的小红花其实已经有种子了。小狐狸在窗前种下了它。
春天一到,窗前长出了好几只芽芽,嫩绿嫩绿的。
小狐狸跟熊熊说,小红花开了的时候,蜜蜂就会把家搬来。那时候你就有吃不完的蜜了。
关于写童话
这是一个不可完成的任务。
读得越多,脑子里面乱七八糟的东西就越多。
总会有东西不停的活过来有瞬间消失。
没有逻辑。